2月27日,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工作報告全文正式公布。
在2025年主要工作中,報告提出,要一刻不停懲治腐敗,始終利劍高懸,保持強大攻勢,對不收手不收斂的決不手軟、堅決查處。聚焦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嚴懲以商養官、以官護商、官商一體等問題;
著重抓好金融、國有企業、能源、消防、煙草、醫藥、高校、體育、開發區、工程建設和招標投標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系統整治,持續深化政商“旋轉門”、“逃逸式辭職”治理;
出臺調查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證據指引,著力破解發現、取證、定性難題,讓新型不“新”、隱性難“隱”;
堅持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一起查,嚴肅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問題;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查處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賄人;
加大跨境腐敗治理力度,健全重點案件督辦制度,加強反腐敗與反洗錢協作配合,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